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之间资产划拨,是否需确认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来源:捷税宝
作者:捷税宝
2016-12-19 15:07:59
总分机构是同一个法人,分支机构是总机构的一部分,分支机构的资产就是总机构的资产。因为资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确认转让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总分机构是同一个法人,分支机构是总机构的一部分,分支机构的资产就是总机构的资产。因为资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确认转让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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