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2021年9月实施,一次即可申报纳税登记

来源:捷税宝
作者:捷税宝
2021-01-20 11:05:40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可是件大事。契税作为不动产交易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税种,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来了,到底有何变化?将给百姓带来什么影响?请您跟着我一起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可是件大事。契税作为不动产交易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税种,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社会的方方面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来了,到底有何变化?将给百姓带来什么影响?请您跟着我一起往下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契税税率尤为引人关注,有人担心出现“契税上调”引起购房成本上升,其实这是一个误解。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出台,无疑体现了这个重要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以积极引导公序良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明确了退税情形,更好的保护纳税人权益。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4、纳税申报也更简化。申报缴税期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主要变化是,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以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举例来说,假设李先生于2021年9月1日以后购买了住房,他只需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携带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申报缴税,一次就可完成申报、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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