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区别和问题汇总

来源:捷税宝
作者:捷税宝
2021-06-15 14:35:49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性质上有区别吗? A:有区别。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性质上仍是自然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规定由《民法典》进行界定与调整。而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归于“企业”的范畴,由《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界定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性质上为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

企业组织形式是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对于创业团队而言,好的组织形式不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同样影响着日后的发展和财税管理工作。在现实社会经济中,我国市场上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为最主流的选择,那么作为创业团队,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何选择?不妨先看看下面八个问题再做决定。

Q1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性质上有区别吗?

A:有区别。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性质上仍是自然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规定由《民法典》进行界定与调整。而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归于“企业”的范畴,由《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界定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性质上为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



Q2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可以登记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吗?

A:个体工商户不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虽然并没有直接的文件对个体工商户不能登记为公司股东这个问题进行明确,但是工商系统里关于公司股东身份和形式中并不存在个体工商户的选项,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并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外,在个人所得税层面,目前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中所列举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也仅仅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同样也没有股息红利收入。但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登记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Q3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A: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Q4

一个自然人可以拥有几家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吗?

A: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是《个体工商户条例》,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数量,因此,根据无禁则行原则,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但是实操中,很多地方要求一个自然人只允许办理一个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数量没有禁止性规定。



Q5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A: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要一致。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需要在已登记的经营场所上开展经营活动,暂不允许开设分支机构。一张营业执照只能对应一个店铺,借用、共用营业执照轻则处以4,000元以下罚款并由主管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重则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Q6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所有人吗?

A: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变更所有人(经营者)。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所有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转让或者是继承致使投资人有所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是法定继承文件,然后申请变更登记。



Q7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财务核算有要求吗?

A: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对于是否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强制要求,因此财务、税务风险的承受能力往往较低。

此外,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设置银行对公账户,使用业主个人卡收款。但是这将导致个人收入和个体户收入的混同,并带来相关的债务与税务风险。



Q8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发票领用上有区别吗?

A: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小、经营能力有限,税务局给核定的发票数量和发票最大开具金额都不大,一般每月供票量不超25份,甚至更少,发票的最大开具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每月供票量不超过50份,发票的最大开具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在发票领用和管理上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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