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在济南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建设方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地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2021-02-04 10:48:25

周专家

2021-02-04 10:38:51

问问Ta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且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根据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不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建设方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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