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否涉及以前年度?

2021-08-13 16:53:35

李老师

2021-08-13 16:53:31

问问Ta

问题详情:请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计算时是否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未申报的事项?


回答:《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6月29日在互动交流板块对问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款计算涉及以前年度吗?”答复如下,不涉及。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税款计算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20年度汇算仅需汇总本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因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计算时不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未申报的事项,仅需汇总本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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