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湖南。婚后两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夫妻双方各按50%扣除?

2021-01-30 16:52:16

施会计

2021-01-25 20:22:45

问问Ta

您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婚后两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可以夫妻双方各按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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