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河南,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怎么办?

2021-01-29 20:44:30

孙老师

2021-01-26 14:36:07

问问Ta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所以,贵公司应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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