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4月1曰开始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票,可以一次性扺扣吗?
2021-01-30 17:00:37
朱会计
2021-01-26 19:30:32
问问Ta
答: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实际业务发生,确实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等法定不得抵扣情形,一般纳税人,符合法定程序、按照规定期限认证并申报抵扣,可以一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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