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021-01-30 17:25:50
捷税宝“甘肃税收政策”专题汇集了甘肃税收政策的相关减免税收政策、相关优惠税收政策、相关政策文件解读等、以及甘肃税收政策针对各行业的不同优惠税收政策和福利。为你全面盘点汇总“ 甘肃税收政策”所有税务政策信息,让您获取“甘肃税收政策”一手政策和减免消息。如果有相关问题,也可联系客服免费咨询。
更多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021-01-30 17:25:50
答: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款手续。应补缴增值税额=购进船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净值÷原值)。净值=原值-累计折旧。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发
2021-01-30 17:25:46
答: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运输企业购进船舶支付的增值税额,已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得申请退税;已申请退税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
2021-01-30 17:25:4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1-30 17:01:23
答: 主要包括: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ETC卡的推广,大大提高了运输物流业的便利性。建议办理ETC预付费卡的纳税人,在充值时不索取发票,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再开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纳税人选择成为后付费客户或用户卡客户。
2021-01-30 17:01:14
答: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综上,如果您的企业是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那么就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2021-01-30 17:01:06
答:日常开具和使用机动车发票时,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点:第一,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例如,某单价为200万元的机动车,在向消费者销售一辆机动车开具发票时仅能开具一张总价款为2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不能分拆价款开具两张及两张以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二,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
2021-01-30 17:00:57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如果购买方购进的机动车是自用的,销售方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购买方购进机动车是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则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举个例子,假如某汽车4S店将库存车辆销售给消费者,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该4S店将库存车辆调配至集团公司下属的其他4S店用于其对外销售的,则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1-30 17:00:47
答:可以一次性抵扣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
2021-01-30 17:00:37
答: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依据上述票据格式,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左上角抬头乃是“旅客姓名”
2021-01-30 1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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