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李某是深圳的自然人纳税人,其孩子今年6月份高中毕业,9月份新生上大学,请问李某7、8月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第(一)项规定
2021-08-13 16: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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