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标签
问答列表
-
您好!可以享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明确,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提供的文化演出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无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即使还在36个月内,均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1-02-01 19:32:43 1125 浏览 -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
2021-02-01 14:08:34 1243 浏览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若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暂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你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向客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发票上不显示税额,下个环节不能据此抵扣进项。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
2021-02-01 14:06:24 1315 浏览 -
您好!构成双重居民个人的,在适用税收协定时,可以根据税收协定中的双重居民个人加比规则解决,通常依次按照个人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等标准判断其仅为缔约一方税收居民。根据中新协定条文解释,永久性住所包括任何形式的住所,但该住所必须具有永久性,而非为了某些原因临时逗留。重要利益中心要参考个人家庭和社会关系、职业、政治、文化和其他活动、营业地点、管理财产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评判。根据上述规
2021-02-01 14:03:20 1468 浏览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
2021-02-01 14:02:51 1284 浏览 -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六点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因此,自然人将其名下的土地划转给自己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缴纳契税。
2021-02-01 11:06:30 1446 浏览 -
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2019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2021-01-30 16:56:28 1329 浏览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9月29日起,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1-01-29 20:43:44 1043 浏览 -
您好!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规定:“四、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所以说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专票需要代开税务机关盖章。
2021-01-29 20:42:46 1012 浏览 -
您好!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作为境内居民企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属于“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形,凡符合“102号文”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政策。
# 个人所得税2021-01-29 20:42:41 914 浏览